凤凰学院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9浏览次数:74

西华大学凤凰学院干部教师听课制度

20179月修订

 为了促使学院干部和教师深入教学实际,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加强教学交流,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西华大学干部听课制度(修订)》、《西华大学教师听课制度(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凤凰学院干部教师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

 听课人员包括学院院级领导党政办主任、教学办主任教务员、学工办主任及辅导员教学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教师。

 二、听课次数

 分管教学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次,其他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次;党政办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次;教学办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次,教务员、学工办主任及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次;教学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对所属教学系每一位专业老师听课不得少于2次;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次,鼓励兼职教师听课。

 三、听课范围

 各教学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听所属教学系专业老师的课程所有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听本学院所开设的课程其他听课人员主要听本学院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学院教师承担的本学院学生的课程。

 四、听课方式

 主要采取个人随机听课、单独评议的方式进行听课;也可以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听课。教学办、教学系每学期应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高的需要,组织一定数量的集体听课活动。

 五、听课内容

 听课内容主要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答辩等教学环节,着重了解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教学效果、使用教材等,同时还应注意观察教学设备和环境等情况。

 五、听课要求

1、听课后,听课人应尽快与师生交换意见,并实事求是地填写《西华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

2、加强听课的针对性。干部、教师既要坚持深入教学的一线,又要更好地结合听课人的工作实际,把听课和改进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本职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听课要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改革结合起来,为了促进某门课程、某个教学环节的改革,可以教学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专题听课、专题研究。每个学期不同的阶段,听课可有不同的重点,既要为改进教学服务,又要为培养青年教师服务;青年教师以观摩学习为主,尽快提高教学水平。

3、每学期期末,听课人把听课记录表交学院教学办保存,教学办将听课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教务处将以简报形式对听课情况进行通报。

4、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听课中发现的好人好事好经验,及时解决和帮助解决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系应在教研活动中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做好记录。

5、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纳入学院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