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及2016年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华大学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西华教字【2007】94号)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于第九周(10月31日—11月4日)开始进行期中教学自查,第十周周一至第十一周周四(11月7日—11月18日)进行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环节进行情况
(1) 理论教学执行教学计划情况(特别是2016级);
(2) 教师备课(包括多媒体课件制作)、上课、辅导及批改作业情况,特别是新进教师的教学情况,如课堂教学、教学资料(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课件等)准备情况。
2.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情况
(1) 实验教学课程执行教学计划情况;
(2) 实验室运行情况;
(3)学生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社会调查批改及保存情况。
3.教研活动进行情况。
4.各级质量工程相关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常规性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
2.学院可采取集中检查教学资料、随堂听课、到实验室现场了解、召开师生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抽查教师教案、抽查学生作业及实验报告等方式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
在此基础上,学校将从第十周周一至第十一周周四(11月7日—11月18日)进行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三、专项教学检查具体内容
1.2015-2016全学年两个学期各门课程考试资料、实习实训、综合训练和实验室相关资料;
2.2016届毕业论文相关资料(从开题、立论、资料收集、方案比较、调查、实验、总结、结论,以及论文或质量的监控措施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3.本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学院提供按教研活动计划进行的教研活动原始记录表);
4.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所有新进教师(2014年7月后到西华大学的老师)所开课程的教案、讲稿和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授课的需提供课件和教学大纲)。
5.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
6.各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各质量工程经费使用情况、各级特色专业就年初下达任务提交书面和电子版材料)
四、专项教学检查的形式及要求
本次专项教学检查为普查,请各教学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清理各类教学资料文档备查;
2.检查前一天将新进教师的教案、讲稿和课件收齐放学院办公室(若任课教师有课,可在检查当天送到学院办公室);
3.检查之初分管教学院长和教学办工作人员参加,以便提供检查组抽查资料;
4.检查结束反馈意见时要求学院党政领导、教学办主任、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参加。
5.后备军官学院和西华学院以自查为主,不进行专项教学检查。
五、专项教学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 | 教学单位(文科) | 教学单位(理工) |
十周周一 | 经济学院 | 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
十周周二 | 工商管理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十周周三 | 艺术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 |
十周周四 | 人文学院 | 理学院 |
十周周五 | 体育学院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十一周周一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十一周周二 | 凤凰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十 | 外国语学院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十一周周四 | 建设与管理工程学院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