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 关于开展2019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浏览次数:400


各学院、联办校:

为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 “双百行动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关于开展2019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学院、联办校(以下简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 “双百行动的通知》(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附件2)精神,明确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十分重要的意义,以高度责任感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

一是实现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两个百分百目标(即双百行动):即确保对所有建档立卡毕业生做到就业创业帮扶百分百、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做到就业百分百

二是对残疾毕业生实施 “一生一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指导和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力争让残疾毕业生毕业前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是开展好对离校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跟踪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二、摸清底数,建好台帐

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汇总登记工作,准确掌握困难毕业生群体底数情况,掌握每位建档立卡、残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就业意向以及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建立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和帮扶记录表。

1、《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在322日前报送招就处(王馨老师,电话:87722682)。

2、《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附件4),此表由各学院、联办校自行备存,并作为督查、考核此项工作的依据之一。

三、分类指导,帮扶到位

做好201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落实好建档立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更加紧迫。各单位要抓紧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要安排教师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一对一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力为其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信息,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帮助其早日实现就业;对因个人原因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学院要辅导帮扶落实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切实在创业项目、场地、资金、商事等方面做好指导和服务。担任帮扶工作的教师应将将扶工作开展情况填入《登记表》以备查。

四、纳入考核,落实责任

按照省厅要求,我校已把实施建档立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帮扶特困毕业生就业”内容予以考核,招生就业处将对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进度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加大保障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共同推动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将此工作范围扩大至其他困难群体,创新开展此项工作。

五、及时跟进,做好总结

请各单位应于71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2019届建档立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情况总结(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王馨老师)。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 “双百行动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3、《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4、《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帮扶情况登记表》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双百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PDF

招生与就业处                                      2019312